自2022.5.1起,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新增加了委托报关模式下的委托报关协议,鉴于目前委托报关海关系统并未强制比对该协议且有的报关公司操作不规范,因此,出口企业应注意这几个风险,确保能拿到委托报关协议作为备案单证进行备案:
1、报关公司未扫描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上传
按海关的规定,对于非无纸化委托报关的,出口企业所委托的报关公司应把出口企业与报关公司签订的纸质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扫描上传。但在实务操作中,有的报关公司未扫描该协议上传就完成报关了,造成出口企业拿不到已经出口的委托报关协议
2、报关公司多次使用同一份纸质协议扫描件报关
有的报关公司虽然按规定上传了委托报关协议的扫描件,但是是多次重复使用,甚至出口企业都没给过纸质协议,他们自行搞一个就上传了。
3、无纸化委托报关的,未真正做到无纸化委托
对使用无纸化委托协议的,按规定,报关公司在报关时应把电子委托协议的编号填写到随附单据栏中,但有的报关公司只是随便编写了个编号就填写进去了,造成表面看起来是无纸化委托,而实际上出口企业在报关代理委托模块中查询不到无纸化协议
上述几种操作,均会造成出口企业拿不到委托协议,就算拿到了有的也是虚假的,影响到备案单证,进而影响出口退税。
有鉴于此,为了确保能拿到每票的委托报关协议,出口企业跟报关公司之间应放弃纸质委托,改为无纸化委托,即通过电子口岸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的“报关代理委托”模块签订无纸化委托书,并每次报关时发起委托报关协议(或由报关公司发起,出口企业手工确认),同时不要开启自动确认管理功能,因为一旦自动确认了,出口企业是不知道报关公司到底是不是使用了无纸化委托报关的。一定要约定好走无纸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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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王术芳 进出口财税通 2022-06-07 02:56 发表于山东